刊登日期: | 2016/4/22 |
發文日期: | 2016/4/22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52901567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道路挖掘許可修復費用與保證金收費標準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雲林縣道路挖掘許可修復費用收費標準」,業經本府105年4月22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1567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標準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雲林縣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本府工務處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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